歷史的耶穌 (Historical Jesus)
這是我教《耶穌生平》與《福音書導讀》等課程用的講義之一。版權所有。
I. 緒論
- 類比:三國志 vs 三國演義
- 不同的耶穌畫像
- 好來塢的耶穌畫像
- 教廷的耶穌畫像
- 新約本身就不只一個耶穌畫像
- 我們有馬太、馬可、路可、約翰的畫像
- 甚至保羅、彼得…的畫像
- 經外文獻:《彼得福音》《多馬的耶穌嬰童福音》…
- 現代著作:《萬世巨星》《達文西密碼》…
是否大家看到的只是井底自己的倒影 (一個看來就像他們自己的耶穌)?
是否某個耶穌更為「客觀」可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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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緣起和定義
- 緣起:簡言之,和「歷史的耶穌」相對的是「神學的基督」。亦即,有些人認為「神學的基督」是層層教條包裹出來的產物,可能已經離真正的耶穌十萬八千里,因此開始了「歷史的耶穌」的尋索。
- 與其稱為「歷史的耶穌」(Historical Jesus),或許稱為「歷史學家的耶穌」(Historian's Jesus)更能指出其涵義。
- 「歷史的耶穌」定義:歷史學家根據古代歷史文獻所嚴謹建構的耶穌。
- 記得這是一個學術建構,「歷史的耶穌」不等於「真正的耶穌」,我們無從回去找到「真正的耶穌」,「歷史的耶穌」畢竟只是歷史學家的建構。
- 也指一個方法,例如書名《Historical Jesus: What Can We Know and How Can We Know It?》
- 歷史和神學
- 歷史與神學對立?
- 導因:在大學的體制下,歷史歸在科學學院(理學院),而神學列在藝術學院(文學院)下。因此一般人假設,神學和歷史就像油和水一般不能相容。
- 後果:一個極端是你會去掉絕大部分的聖經,因為聖經大部分是歷史性的敘事,無益於信仰的探討。另一個極端是你把所有神蹟、信仰宣告…都拿掉,因為那都不是「客觀」歷史。
- 聖經是歷史的,也是神學的。
- 聖經是歷史的,它載有正確的歷史資料,可是它不是純歷史的,它不是本歷史年鑑,它不必詳載所有歷史,它可以省略或摘取所記載的歷史資料。
- 聖經是神學的,它是一本神學著作,它要發表一些信息給我們。可是它不是純神學的,不錯,它有明確的信息,可是它不是本哲學、哲理、闡述人生意義的書,它記載神介入歷史的作為。
II.「歷史的耶穌」的三波探索
- 第一波探索:舊探索 (The Old Quest of Historical Jesus)
- 時間:第一波探索始於十八世紀末、直至廿世紀初。
- 重要人物
- 來馬魯斯 (Reimarus, 1694-1768):自史懷哲以來,習慣上都把「探索歷史的耶穌」視為從他開始,是第一位向主流神化挑戰的。
- 史特勞斯 (Strauss):1835發表著名的《耶穌生平的批判考據》
- 威列得 (Wrede):探討馬可中《彌賽亞的秘密》一書1901出版
- 史懷哲 (Schweitzer):1906論述了自1770年代至1901年間的耶穌研究
- 特點:受啓蒙運動、理性主義影響,不接受聖經中的超自然現象,企圖還原一幅歷史可靠的耶穌畫像。
- 無探索(No Quest)時期
- 史懷哲在「探索」的歷史中是個轉捩點。他如此成功地推翻了「舊探索」,以致有半個世紀之久,是「無探索」的時代。
- 代表人物是布特曼(Bultmann)
- 他認為我們既無可能、也無需要知道拿撒勒人耶穌生平的種種,只要知道祂曾活過,就已經足夠了。
- 他堅稱真誠的信仰並不建基於歷史研究,否則也稱不上信仰了。
- 來馬魯斯將注意力導向歷史,目的是要損傷神學。布特曼則是否定其前提而拒絕了這項挑戰。歷史與信仰根本無關。
- 第二波探索:新探索 (The New Quest of Historical Jesus)
- 時間:大約從1950年代起、至廿世紀末。
- 重要人物
- 蓋士曼 (Käsemann):布特曼的學生,但與老師持相反意見,認為初代教會的確對耶穌生平抱有興趣,否則不會編著祂的生平敘述。1953出名的演說「歷史的耶穌的問題」,開啟了一個嶄新的階段,被稱為「新探索」。
- 耶穌研討會 (Jesus Seminar):1985年富克(Funk)成立,採用「多重見證準則」「相異點準則」等,對耶穌之言的歷史真偽進行表決,結果由媒體廣泛報導。
- 紅色小球=耶穌必定講過
- 粉色小球=耶穌可能講過
- 灰色小球=耶穌沒說過
- 黑色小球=耶穌絕對沒說過
- 結論:無論他們度量的工具何其準確、何其客觀,「新探索」只遺留了人們對拿撒勒人耶穌的懷疑,而非對祂在歷史上的肯定。
- 第三波探索 (The Third Quest of Historical Jesus)
- 時間:從1970年代末至今。
- 與前兩波探索最大不同:
- 對歷史觀念轉變,不再需要剝去神學外殼來發掘歷史內核。
- 非常重視耶穌是猶太人的背景。
- 重要人物
- 邁爾 (Ben F. Meyer):確認探求歷史人物之目標與意圖是合理的,為第三波探索提供了周到的方法論基礎。任何對耶穌職事的解釋,若不能回答耶穌被釘十架,有什麼社會、歷史、或神學上的意義,就毋須理會。
- 賴特 (N.T. Wright):主張在研究耶穌生平時,需要一個大的運作假說,而非只是討論「祂真說過這個」「祂真做過那個」。他提出的假說是,以色列子民的真正歸回,耶穌以全新方式帶來實現。
III.「歷史的耶穌」的研究方法
- 如何尋索歷史的耶穌?
- 無論一個人的背景是基督教、猶太教、回教⋯⋯,有沒有什麼客觀方法,是大家都可以共同用來探討耶穌的嗎?
- 學者採用幾種準則(criteria),對各個傳統進行檢驗,判斷為真實的(authentic)或編造的。
- 類比:食品檢驗標準
檢驗重金屬(鉛、鎘),食品添加劑,殘留農藥…
- 要探討歷史的耶穌,必須認識這些準則。
- 「尷尬準則」(Criterion of Embarrassment)
- 有些可能會令初代基督徒尷尬的傳統,也被包含在福音書中。如果是令人尷尬的,就較不可能是編造的。
- 例、耶穌受約翰的洗
- 為何這令人尷尬?因為福音書作者描述約翰的洗禮是要人「悔改、使罪得赦」(可1:4),這會令初代基督徒有些困窘,因為他們已開始宣講耶穌無罪、承擔世人罪。
- 所以耶穌受約翰洗的傳統,不太可能他們是編造的,他們只能強調受洗後聖靈降臨、天父宣告這是愛子,設法讓這事件漂亮些、或轉移焦點。
- 馬太還加上一段對話,說到約翰如何試圖攔阻耶穌,彷彿福音書作者對這個事件感到不太自在。路加甚至把這個事件放在約翰被捕之後,非常簡略帶過,而約翰福音則完全不提。
- 「多重見證準則」(Criterion of Multiple Attestation)
有越多見證的傳統,就越有可能是真實的。
- 「相異點準則」(Criterion of Dissimilarity)
如果耶穌所說的,猶太教其他人或初代教會也說過,就較不可能真是祂說的,而是借取來的。
「準則」方法的評估
- 優點
- 這些準則的價值是,訓練學生能以歷史學家角度思考。
因為人們讀聖經時,往往帶著各種包袱,是他們讀其他古代文件所不會的。尤其是基督教背景下的人,不會用「檢驗」角度來讀經。所以這些準則是幫助初階學生把經文「理清楚」的一種方法與工具,而不是要我們一頭栽進去這樣讀經!
- 缺點
- 採用這些準則來探討歷史的耶穌,過了初階階段、進入主流研討時,就不太有用。畢竟,歷史學家並非這樣研讀歷史,而是更複雜、更細節、更細緻的,而不是用這樣硬邦邦、機械化的準則。
- 這些準則常會自相矛盾,如耶穌受洗之例,到底誰感到尷尬?如果尷尬,怎麼還有許多人見證?
- 相異點準則合理嗎?難道耶穌每到一個地方,就必須說些全新的事嗎?難道教會不會對祂說過的話感興趣,以後也說類似的話嗎?
評估「尷尬準則」(Criterion of Embarrassment)
- 這是一個很受歡迎的準則。如果某項資料令人尷尬,就應該不會是福音書作者捏造出來的。
- 例、耶穌臨死之言
- 馬可15:34「耶穌大聲喊著說、以羅伊、以羅伊、拉馬撒巴各大尼.繙出來、就是我的神、我的神、為甚麼離棄我。」(參太27:46)
- 路加改成「父阿、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」(23:46),而約翰更是變為得勝的宣告「成了」(19:30)。
- 缺點:馬可真的覺得尷尬嗎?他引用詩篇22:1,描繪十架受難的恐怖與痛苦。「尷尬準則」的問題在於,現代學者以為尷尬的,古代作者並不一定尷尬。耶穌被釘十架,保羅稱為是猶太人的絆腳石,但並非尷尬。如果真的覺得尷尬的,他們根本不會寫下來吧!
- 桑德斯(E.P. Sanders)建議,我們要找的不是「尷尬」,而是「逆紋」(against the grain),如果太過「順紋」的,有可能是編造的。
評估「多重見證準則」(Criterion of Multiple Attestation)
- 如果某項資料出現得越早,出現的來源越多,並且是獨立的來源,它是真實的機會就越高。理論上,沒有人會真的反對這個準則。
- 但在實際應用上呢?我們有什麼又早又獨立的來源?這就是為什麼「Q文件」倍受重視。耶穌研討會就對「Q文件」和《多馬福音》特別感興趣。但是「Q文件」真的存在嗎?我們至今沒有任何證據。《多馬福音》真的很早嗎?你可以反過來說,多馬似乎對符類福音書頗為熟悉。
- 那麼這個準則沒有實際用處嗎?也不然,我們可以考慮保羅書信。一般公認,福音書作者並不熟悉保羅書信,所以保羅可算是獨立的來源。雖然保羅寫的不是福音書,他告訴我們不少耶穌的事,例如耶穌對離婚的教導、最後晚餐的傳統…。
- 有時,被「單一見證」(Single Attestated)的傳統更為可靠。因為較原始、怪異、令人尷尬的資料,可能被放棄了。
評估「相異點準則」(Criterion of Dissimilarity)
- 當初這是一個極具影響力的準則,甚至有學者稱之為「最基本準則」(fundamental criterion)。如果某項資料中的耶穌之言,與猶太傳統或初代教會的教導不同,我們才可以確定我們聽到的是耶穌的聲音,而不是某些傳統的聲音。
- 缺點:這種方法得到的耶穌,必然與猶太教和初代教會分離,這完全不合理!耶穌是猶太人,活在猶太群體中,服事對象主要也是猶太人,所以祂的言論不可能是非猶太的。耶穌的言論也一定深深影響初代基督教(畢竟耶穌運動是從祂誕生、也以祂命名的),要分開耶穌與初代教會,也會困難重重。
- 賴特建議改成「雙重相似」與「雙重相異」的標準:若某項資料要被視為真實,它所描繪的耶穌必須是徹底的第一世紀猶太人,但是是被釘死、誕生基督教的第一世紀猶太人,換句話說,必須與猶太教傳統既相似又相異,與新興的基督教既相似又相異。
- 其實最初提出這種準則的學者,並不是要用以判斷某句耶穌之言的真偽,而是要找到耶穌神學的獨特性與重要性。例如登山寶訓會讓我們很清楚看見,這是耶穌、不是摩西。
進深閱讀:
- 《耶穌與神的得勝》,賴特著,邱昭文譯,校園,2014
(N.T. Wright. Jesus and the Victory of God. Fortress Press, 199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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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: Feb 14, 20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