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則名詞變化規則
(The 8 Noun Rules)
- 名詞變化規則一
字幹結尾是α或η的遵循第一格變式變化,字幹結尾是ο的遵循第二格變式變化,所有其他的字遵循第三格變式變化。
- 名詞變化規則二
凡是中性的字,主格與受格詞形必然相同。
- 名詞變化規則三
中性的字,複數的主格與受格,都是α結尾。
- 名詞變化規則四
與格單數字尾的iota,如果可能,必須底寫。
換句話說,所有第一、第二格變式的與格單數字尾iota都要底寫(iota只能底寫在α/η/ω母音下面)。
- 名詞變化規則五
母音常會變化延長(這現象稱為ablaut)。
例:λόγος字幹結尾的ο要延長為ω,才加底寫iota,λόγῳ。
- 名詞變化規則六
在所有格和與格的時候,陽性和中性詞形必然相同。這條規則只適用於冠詞、形容詞、代名詞。
- 名詞變化規則七:塞音的變化
九個塞音(Square of Stops)
| 無聲音
| 有聲音
| 送氣音
|
唇音
| π
| β
| φ
|
顎音
| κ
| γ
| χ
|
齒音
| τ
| δ
| θ
|
塞音碰到sigma與theta的變化
| + σ
| + θ
|
唇音 π β φ
| ψ
| φθ
|
顎音 κ γ χ
| ξ
| χθ
|
齒音 τ δ θ
| σ
| σθ
|
- 名詞變化規則八
希臘字結尾不可以是tau,必須去掉。
回主頁 ║
第2課 ║
第4課 ║
第6課 ║
第8課 ║
第12課 ║
第15課 ║
第17課